市桥街对未做好垃圾分类的个人进行处罚
2022-07-08 23: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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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会吃罚单、还要罚款

今天

市桥街将对近期辖内这些行为进行曝光

向不文明行为SayNo!



01

时间:7月4日晚上

地点:东方花园又一居

人物:朱女士、刘女士

处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罚款人民币12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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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时间:7月6日晚上

地点:华侨城社区

人物:叶先生

处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12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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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时间:7月7日晚上

地点:北丽园

人物:卢女士,韦女士

处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罚款人民币12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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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市桥街将加大精准执法力度

请广大街坊引以为戒

自觉做好垃圾分类

定时定点投放工作



相关法律法规普及: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图片、信息来源:市桥街垃圾分类办、市桥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