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街对未做好垃圾分类的个人进行处罚
2022-07-08 23:04:58
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会吃罚单、还要罚款
今天
市桥街将对近期辖内这些行为进行曝光
向不文明行为SayNo!
时间:7月4日晚上
地点:东方花园又一居
人物:朱女士、刘女士
处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罚款人民币120元整。
时间:7月6日晚上
地点:华侨城社区
人物:叶先生
处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120元整。
时间:7月7日晚上
地点:北丽园
人物:卢女士,韦女士
处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内,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罚款人民币120元整。
接下来
市桥街将加大精准执法力度
请广大街坊引以为戒
自觉做好垃圾分类
定时定点投放工作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图片、信息来源:市桥街垃圾分类办、市桥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