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编外人员2名
2020-12-08 22:45:24









招考公告



招考职位

(一)招考职位:全科医师1人、检验师(士)1人。

(二)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招考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考职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考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录的报名截止日。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0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为例,即要求招考对象须是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含1981年1月1日),其他以此类推。

2.其他条件,见下表。



招考流程

(一)招考时间

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31日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考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65244284@qq.com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31日。

3.提供以下报考资料(需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并备注文件名称和姓名):

(1)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在一张A4纸内打印完整的报名表,不允许分页打印)。

(2)提供本人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户口簿、学历证,以及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证件,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现场报名资料审核时间:2020年12月9日-2021年1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上午8:00-12:00);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联系地址、现场报名材料审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西乡二路11号,洛浦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1053660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实操、结构化面试(包括心理测试),其中实操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少于60分不予录取。

1.考试时间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西乡二路11号洛浦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考试方法:

(1)实操考试内容:报考专业相应的操作技能(采取模拟情景考试方式)。

(2)结构化面试(包括心理测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3)考试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应考人员必须在面试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抽签,并按抽签顺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本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考生,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个人垫付,待办理录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由用人单位报销。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职位的适应程度,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对象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的鉴定证明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出具的有无犯罪证明。

3.经审核,拟聘用人员存在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五)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1.考察合格的人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获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确定报到日期,如获录用人员未能在报到日期内到本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因录用人员未按时报到,导致职位空缺的,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获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享受广州市番禺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有关规定的福利待遇。


防疫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在考试前须提供“粤康码”,“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


其他相关内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