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人,2020年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办理指南来啦!
2020-05-11 20:48:43






不少街坊都在咨询,

广州可以网上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吗?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网上备案在哪里办理?

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小e整理了最全攻略,

一起看看吧!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申请流程


用户注册:


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阳光租房官网):http://zfcj.gz.gov.cn/ygzf/


进入到首页,右上角有窗体登录注册界面,点击注册进入到注册页面。





用户登录:


进入到首页,左上角有窗体登录注册界面,选择用户类型进行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后点击“登录”或者按回车键进行登录。




房源登记:


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进入房源登记页面:

(一)登录后,系统自动跳转个人中心,点击“新建房源”按钮即可跳转房源登记页面;

(二)登录后,点击首页我要发布按钮,也可以跳转房源登记页面。





1、房屋基本信息填写

(1)带 * 的都是必填项或必选项;

(2)街路巷填写关键词(字),系统会系统匹配,请从匹配出的下拉列表中选取,不能自定义(若未找到,请联系附近街道办);

(3)房号只需要填写房号即可,无需填写完整的地址;

(4)填写不正确或必填项或必选项为空,则会标红,填写完整后标红会消失。





2、产权证号和登记字号的填写说明

(1)登记字号包括两部份内容(字轨和案号),字轨是指该栏目汉字以及汉字以前的数字,案号是房地产证中的登记字号;

(2)产权证号、登记字号,请不要输入开头的数字0或字母/汉字等,例:登记号“0123”,请输入“123”;登记号“A01230“,请输入“1230”。




3、房源图片以产权证明材料上传

(1)点击“选择图片”,选择好图片后,点击“开始上传”,等待进度条走完,即是上传完毕;

(2)上传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可以提高审核的通过率;

(3)图片格式為BMP、JPG、JPEG或PNG,单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MB(如图片太大,可以点击 注意 中的”图片压缩工具下载”,进行图片大小的压缩)。





4、委托书

(1)个人用户如果是授权委托出租的才需要上传委托书,否则不需要上传;

(2)正确填完必填或必选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核,会提交到对应街道进行房源的审核。




模板使用:


1、选择模板

进入到房源预登记页面,点击 “选择模板”按钮,可以选择已经新建好的房源模板。




2、新建模板

(1)如果没有房源模板,点击 “选择模板”后 在弹出页面,点击 “添加模板”按钮,进入到房源模板信息填写页面;

(2)带 * 为必填项或必选项,全部正确填写完成后才可正确保存。




3、录入模板

(1)进入到模板录入界面,填写房屋出租信息、业主信息和对外信息。

(2)街路巷是根据填写的关键词(字)自动匹配出下拉列表,必须从下拉列表中的街路巷,不能自定义

(3)正确填写完整必填信息后,点击提交。




4、使用模板

(1)模板新建完成点击“保存”后,返回房源登记界面,再次点击选择模板,在弹出页面会列出所有已经录入的模板,点击“使用模板”按钮,数据会自动填入输入框内,选择模板完成;

(2)选择模板后,按钮会显示“已使用”,可以修改或删除已录入的模板。




申请备案:


1、已通过房源

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我的房源”栏目,点击“已通过”选项 ,会展示所有已经通过的房源。点击“备案”按钮,即可对已通过的房源进行备案。




(1)点击“备案”按钮,进入到备案信息填写页面;

(2)土地性质和租赁用途如果在房源登记时 没有选择则需要补充选择,出租人、承租人、和租金期限可以点击表2、申请备案格左下角“添加”按钮动态添加多个;

(3)合同附件必须上传,点击附件表格左下角的“添加”按钮,选择附件类型后,再点击右侧“+”进行上传材料图片,完成后点击“备案”按钮,即完成备案的申请;

(4)注意:图片格式為BMP、JPG、JPEG或PNG,单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MB;单个分类材料的图片数量不能超过10张。




3、打印备案证明

(1)正在备案的数据会展示在“备案中”选项中,点击“详情”可以查看提交的备案信息;

(2)备案已经通过审核后,已经备案的数据会展示在“已通过”选项中,网上备案就完成了。点击“打印”按钮,即可自行打印网上备案证明。


网上备案办理对象

租赁双方签订、变更、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1、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由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2、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屋的,由住房租赁企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3、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需上传的资料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应当登录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录入相关资料,并上传以下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房屋权属来源文件或房屋来源资料;

(三)房屋租赁合同;

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备案。


备案受理

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受理后生成网上备案回执号。回执号作为当事人查询网上备案进度的凭证。


备案复核

街道、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的核对,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的复核。


复核通过的,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生成《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打印证明

网上备案当事人可以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与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现场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当事人不采取网上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应当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业务受理点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类别 部分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