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街一企业员工工伤十级伤残引赔偿争议,劳动中心、司法所“背靠背”调解化纠纷
2020-04-30 20:22:58





七个月前,在大龙街某企业工作的宁某不幸在工作时突发意外,导致十级伤残。由于没有购买社保,受伤之后,宁某与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争议。近日,在大龙街劳动中心和司法所的调解下,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3月26日,宁某到大龙街劳动中心前台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其工作期间受伤赔偿案件。

经大龙街劳动中心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宁某于2019年9月3日在大龙街某企业工作期间不慎被夹具夹伤右手,于12月19日认定为为工伤,2020年2月24日鉴定为十级伤残,但因公司没有为宁某购买社保,双方就工伤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争议。






事发后,劳动中心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成立调解小组,就宁某工伤赔偿纠纷开展协调。





在充分听取两方的意见、了解了宁某的情况和公司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后,经过深思熟虑,大龙街劳动中心分别对宁某与公司负责人进行“背靠背”调解,就工伤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使矛盾双方对工伤赔偿有了基本的法律思维,然后抓住该案的赔偿数额这个关键点,与街司法所等人员进行联合调解。




通过多次的劝说、普法、调解,3月26日当天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赔偿款项,并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疫情防控期间,大龙街劳动中心加强用工政策宣传,发生纠纷矛盾时,引导当事人将协商、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主要途径。

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结合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等非当面沟通方式,远程化解当事人心结,既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心头事”,也有效防止了人员聚集。

截至日前,微信、电话成功调解107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