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你若酒驾,交警在化龙各大路口等着你!
2019-11-12 19:45:19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随着相关法规修订及执法力度加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拒绝酒驾”也成了街坊自觉、文明的良好习惯。


近年来,番禺区对酒驾醉驾始终保持高压严管的“零容忍”态势,多举并措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进行铁腕整治。11月9日晚上8时许,广州市交警支队番禺大队交警五中队在化龙镇辖区内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交警部门在化龙辖区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部门结合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在化龙镇工业路(化龙中心小学至化龙政务中心对出路段)路段设立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


交警部门对该路段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


检查中,执勤交警对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员一律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并利用执法记录仪对接受酒精呼气检测的当事人面貌特征所驾驶机动车号牌、车型等基本特征进行摄像取证

据了解,行动当晚共出动警力12人,共查涉嫌酒后驾驶案件2起。(其中,涉嫌醉酒驾驶1人,酒后驾驶1人。)


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被交警部门带至医院抽血


【延伸阅读】

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的标准及相应的处罚


一、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车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交警部门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2000元罚款;持有A1、A2、A3B1、B2“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实行降级处理,并记12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一至六个月的拘役(刑事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




番禺交警五中队忠告:

为了生命的安全,

切勿酒后开车!!!



通讯员 化龙宣传

部分资料由番禺交警五中队提供